shamofeiou 发表于 2011-9-19 12:08:15

油气储运论坛版主申请规则

版主特权:
1. 对所辖板块具有置顶(本版置顶)、高亮、加精、删帖等操作权限;
2. 下载本论坛所有附件均不扣减金币或积分,可免费查看售价主题和隐藏附件等;
3. 具有评价本论坛所有帖子的权利,及享有评分的权限。

版主义务:
1. 对所辖板块的帖子进行合理的操作,包括高亮、加精等;
2. 规律发帖,多多共享资料。由于本论坛处于建设初期,资料匮乏,需要论坛管理团队大量上传资料,以搭建油气储运论坛的基础和雏形。待基础打好雏形完善后,论坛管理团队将不再负责此项职责;
3. 宣传论坛。宣传方式可以有:A. 利用推广链接(见推广中心),将推广链接复制到QQ群、QQ日志、校内日志及其他网站的帖子或签名中。一方面宣传论坛,一方面增加个人在论坛中的信誉和威望值;B. 分享帖子,利用帖子下方的“分享到人人”按钮,或利用右侧悬浮按钮可分享到其他很多地方;C. 转发帖子,将本论坛的好帖子转发到其他论坛,并在下面注明“来自油气储运论坛www.youqichuyun.com”等字样。

版主申请及考核:
欲升任斑竹者需先在“申请&建议”板块发申请帖,帖子中包含申请人用户名、申请板块及简单的意愿描述即可。管理员同意后给予申请者“见习版主”头衔。见习版主暂不享受版主特权。自申请之日起,申请者进入审核期,考核期为2个星期。主要考核“版主义务”中的第2项和第3项。考核期满合格后升任版主,不合格者允许重新发版主申请帖进入下一次审核。

版主的罢免:
参见此贴油气储运论坛管理团队管理办法(试行)

helloshigy 发表于 2011-9-19 20:29:19

{:soso__3864390680648411209_1:}

a0026216 发表于 2011-9-28 15:49:07

看来我还没资格,只好等10天后再说。

shamofeiou 发表于 2011-9-28 17:24:51

a0026216 发表于 2011-9-28 15:49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看来我还没资格,只好等10天后再说。

哈哈,十天后欢迎加入我们的团队!

米想戈壁 发表于 2011-10-18 11:07:18

看了要求,太复杂了,还是算了吧.....

zyyxls 发表于 2011-12-29 16:38:48

:L没有那么多时间啊~~~~

zmg813 发表于 2011-12-29 18:36:06

没有详细说明申请后成为版主的义务和权力,以及奖惩规则等等。

shamofeiou 发表于 2011-12-30 09:03:35

zmg813 发表于 2011-12-29 18:36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没有详细说明申请后成为版主的义务和权力,以及奖惩规则等等。

恩,谢谢建议!这里还有待完善啊!

飞行小鸟 发表于 2012-2-8 17:35:45

:lol要加油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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